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:
《关于审核东莞市文物保护单位大汾古桥(青云桥)保护范围内景观提升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》(东文广旅体请〔2025〕94号)及附件收悉。经研究,我局原则同意所报东莞市文物保护单位大汾古桥(青云桥)保护范围内景观提升工程设计方案,请建设单位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实施,实施过程中应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。
广东省文物局
2025年7月21日